第十二章:抗战开始后的文艺运动 第三节: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
文艺“本质上是用了充满了毒素的封建意识来吸引大众”,认为“五四”新文学不是生根在民族传统之中,而是从“世界进步文艺”“接受了思想、方法、形式”(注:胡风:《论民族形式问题》,重庆学术出版社,1941年版),是“移植”过来的。完全否认新文艺的历史继承性,对民族遗产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
围绕着“中心源泉”问题讨论的较早的一批文章,相当普遍地存在着片面性的错误;在民族遗产继承问题上,采取形而上学的态度,或盲目地崇拜,全盘接受(今河南商丘)人。与兄子圣同学《礼》于后苍。宣帝时,曾,或不分精华与糟粕,一概否定;对待“五四”新文学,不是一笔抹杀,就是十全十美,无视它本身存在的弱点。而且,纠缠于所谓“中心源泉”之争,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民族形式本身的深入探讨。在《新华日报》召开的民族形式座谈会上,有些作者指出了论争中的这种偏向,认为“自从民族形式提出,到现在为止,一直停留在民间形式是不是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的问题上了,现在应该把这一问题向前推一步,更深入更广泛地展开讨论”(注:《民族形式座谈笔记》中以群的发言,载重庆《新华日报》,1940年7月4日)。此后,一些报刊相继召开座谈会,发表讨论文章,很多作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提出了某些新的观点,在讨论深入的基础上,逐渐地接触到问题的实质。郭沫若认为:“‘民族形式’的这个新要求,并不是要求本民族在过去时代所已造出的任何既成形式的复活,它是要求适合于民族今日的新形式的创造”,因此他强调作家应当“投入大众的当中,亲历大众的生活,学习大众的言语,体验大众的要求,表扬大众的使命”(注:郭沫若:《“民族形式”商兑》,载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1940年6月9日),并在这个基础上创造出民族形式的文艺。茅盾在论述民族形式的文章里,批评了以民间形式为中心源泉的观点,批评了它把“五四”新文学看成完全不适于“中国土壤”的错误,同时着重指出应当重视民族形式的内容,批评了那种认为“新文艺不能深入大众,主要在于形式”,与内容无关,“内容便无论怎样都行”(注:茅盾:《关于民族形式的通信》,载《文学月报》第2卷第1、2期合刊,1940年9月15日)的错误观点。在讨论过程中,胡绳、罗荪、戈茅、黄芝冈、光未然等人都强调了民族形式与抗日内容是不可分开的。潘梓年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意见,他认为“形式不能离开了内容来讲”,“民族形式的提出,主要的要求是文艺活动与抗战建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是说,要用大从自己的语言来描写大众自己为独立、自由、幸福而斗争的战斗生活,并为大众所享受”,“这里的主要问题,是题材与语言的问题”,“在民族形式的问题上,语言——大众自己的语言是非常主要的”,“用中国人(占全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农大众)的语言描写中国人的生活的文艺,就是具有中国气派与中国作风的文艺,就是民族形式的文艺”(注:潘梓年:《新文艺民族形式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载重庆《新华日报》)。这些探讨对于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的深入,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场范围广泛的论争,前后延续了一年多时间,在文艺界引起热烈的反响,受到普遍的重视。在国统区,党创办的《新华日报》阿那克西米尼(anaximenes,约前588—约前525)又译,以及《文学月报》、《文艺阵地》、《抗战文艺》、《新蜀报》、《大公报》等报刊,纷纷发表讨论文章,或召开座谈会,开辟讨论专辑。一九四一年初。围绕着戏剧的民族形式问题,一度又有过热烈的讨论,郭沫若,茅盾等人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戏剧的民族形式问题》一书,汇编了当时讨论中的主要文章。这场讨论的广泛展开和不断深入,引起了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注意。在他们控制的报刊上,也发表了所谓民族形式讨论的文章,攻击“‘民族形式’这个名词意味着某种外来的内容或至少非完全本国的内容加以中国化而成为中国的形式”(注:唯明:《关于大众化的问题》,载《文艺月刊》1941年4月号),以此抹煞民族形式问题的提出和展开讨论的重要意义。在延安和各个抗日民主根据地,更展开了十分热烈的讨论,延安的《新中华报》、《解放日报》、《中国文化》和《文艺突击》,晋察冀的《晋察冀日报》等,相继发表讨论文章或开座谈会,出专辑。一九四一年在晋东南召开的民族形式座谈会,强调了文艺的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就是战斗的现实生活。在河北平山召开的民族形式讨论会,讨论了诗歌的民族形式问题。在晋察冀抗日民主根据地,田间、左唯央等人展开了民族形式问题的热烈论争。
在抗战新形势下展开的民族形式问题讨论,广泛地涉及到从理论到创作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现代文学史上关于文艺大众化方向问题的一次大规模的论争,对于正确地认识与解决文艺与群众的关系,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论争双方对于“民族形式”问题提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认识上是一致的;在探讨如何建立民族形式的过程中点和辩证法引入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