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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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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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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

    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

    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

    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

    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

    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

    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

    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於是乃入上林斋戒。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

    世自射杀之。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高乃谏二世曰:

    “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

    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

    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

    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高上谒,请病,

    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適。子婴与妻子

    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

    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

    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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