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瓶梅人物画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十二回(下)刘理星魇胜求财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都是小聪明,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是今年“犯小人”,虽然不至伤筋动骨,但难免要遭受是非(这一条,是她最关注的。)。

    如果这些真是刘理星的原话,他倒真有点未卜先知的能力,是一个懂心理学的人。潘金莲果然拿出一两银子,让他给回背回背,她不求别的,只求“小人离退,丈夫爱敬”即可,而且她紧接着又回卧室拿出两件首饰,宁肯花血本,一定优化“命运系统软件”。人一旦被抓住住心理弱点,马上就要被人牵着鼻子走,而且还心甘情愿。

    算命先生先把钱收好,然后给出策划方案:第一、用一块柳木,刻出两个男女人形,把潘金莲和西门庆的生辰八字写上去。第二、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把两个小木人扎在一起,把雄性木人的眼睛用红纱蒙住,这样的话,他看不见你的缺点和不足,就是“‘盲’人眼里出西施”了;用艾草填塞它的心脏部位,让他心里只爱(艾,念爱。两字谐音。)你;用针钉住他的手,随便你如何不对,他都不会打你;用胶粘住他的脚,是为了让他不再四处闲逛,只围着你转。把这些物事儿都放在枕头里。第三,我有一道符儿,你烧成灰后,搅拌到茶里,等你丈夫喝了茶,睡了枕头,不出三天,定然见效。妇人听了,喜出望外。等到西门庆回家之后,她如法炮制,几天之后,二人果然如鱼得水,异常欢快。

    当然,肯定不是这些法术如何灵验,而是一种巧合,况且,这种短暂的蜜月期都是好过的,唯一艰难的是如何谋求长久之道。小人是奉行主观主义的,性情就像三伏天气,说变就变。

    作者在后面还加了一个“看官听说”,这都是他直抒胸臆的警告:不管是大家小家,都不应该招惹这些人进来,背地里什么事干不出来?而且作者在描述时明显带有批判的口吻,包括称呼这个刘理星为“贼瞎”,这就骂得相当狠了。不过,他出的这些主意,确实不算高明。

    这两回是从正式摆脱《水浒传》,转入《金瓶梅》的头两回,而且故事情节比较饱满,每一回都算一个完整故事,为了让读者对《金瓶梅》的叙事风格有整体认识,我才不厌其烦地给大家加细描述,在随后的篇章中,恐怕要有很大的删减。我还是那句话,我的真实创作架构、理念和终极战略目的会在《后记》当中做详细说明,应该能给您一个值得信服的答案。一切俗套的小说和杀人案主谋,答案都会在最后揭晓。我也未能免俗。

    文龙先生评论道:这一回把西门庆的粗鄙不堪、凶顽无比、无情无义、糊里糊涂、任性纵情、恃财溺色,刻画得淋漓尽致。由此可见,作为他的妻妾,每天差不多是都与猪狗同眠,与豺狼共食。

    张竹坡认为西门庆是“混账恶人”,吴月娘是“奸险好人”。经常点明吴月娘阴险。试问:整天面对西门庆这种“头顶无雅骨、肚腹有别肠”的无赖恶霸,作为其妻子,还能如何贤淑呢?我们冷眼旁观,像李娇儿、孟玉楼以及孙雪娥、庞春梅等人,有的身受其毒打,有的认识其狠辣。遇到此种喜怒无常、反复不定的丈夫,又该如何对待呢?如果她们麻木无知,不识西门庆庐山真面,那她们就是一群愚蠢的女人,又有什么可爱惜的呢?如果她们心知肚明,只是无法摆脱命运桎梏,那她们就是一群可怜的女人,与西门庆虚与委蛇又有什么真正的性爱乐趣呢?

    男女交合,重在欢畅,彼此勉强,事过即忘(至论!许多男人津津乐道于动物性的征服感,实在是不知道人与动物的真正区别。文龙先生果然是个绅士。)。西门庆欣欣自喜,读书人津津乐道,这真是不知性爱真谛的表现啊!在《金瓶梅》中,只有潘金莲一人,对与西门庆的性事乐此不疲。她所贪图的,也仅是这一件事而已。我们且看看她的“光辉事迹”:不顾性命,毒死武大;不要脸面,调戏武松;不管尊卑,私偷琴童;身辱也行,剪发也可,只要满足性欲无所不可。真不知如果西门庆被阉割,或者因嫖烂掉,她该如何自处?

    我们还需要再有反思。潘金莲遭受的羞辱,在今人看来不算什么,以当时的价值观来看,她在这次争风吃醋事件中,遭受了彻头彻尾的失败。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被剪掉头发,她当时说自己自出娘胎就没有干过这事,宁肯遭受性虐待,也不想剪头发,由此可见她对头发的重视程度。当时人认为身体肤发受之父母,如果受损,既是不孝,也是大凶之兆。

    只说这一个证据不足取信于人。我们从宋朝上推一千年左右,三国时代曹操的“割发权代首”,不是完全的做秀,一般人做不出来。宋代人都如此重视头发,您想比宋代提前近一千年,将会是怎样的情况?所以《金瓶梅》中的材料是论证曹操“令行禁止”、法家本色的重要材料。我们再往上推三百年左右,来到司马迁生活的汉武帝时代,他在《报任安书》中把刑法对人的侮辱,分成十个等级,第十级就是他遭受的腐刑,而排在第八、第九位的就是“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由此可见古人对身体肤发的重视程度。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刑法,叫“髡刑”,这是一种剃光头的刑罚,古今不同,现在是只要进去旅游就要被剃光头发,我们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