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樽学着胡瓜那样尖叫:“哇,偶像!偶像!”
大丁回以张菲夸张的腔调:“啊,呕吐的对像!”
小樽继续开玩笑:“我拜你为师吧,张菲可是胡瓜的师父。”
大丁大言不惭:“那就勉强收下吧,不过拜师仪式可不能马虎,三书四礼是少不得的……”
小樽噗哧笑:“是三书六礼吧?结婚才要三书六礼。”
“哈哈哈是吗?都说了,我书读得少。”
小樽还是不信,琴棋书画都通的人初中还没毕业,谁信!
后来偶尔通信,小樽这才信了,他的信错字百出,然而搞笑,喜欢用成语,却用得颠三倒四,“一目了然”他写的是“一目了茫”,“张冠李戴”他偏偏说是“李冠张戴”。
是谁先写的信她记不起了,他的信总忘了写日期,落款处龙飞凤舞地签上他的名字,旁边却画了个她的头像,长头发,大眼睛,小嘴巴,说这就是他心目中的空中朋友–小樽。
空中朋友。小樽喜欢这个词,让她想起了,一座空中飘浮的城巿,一段两个人的历险,结局是毁灭,可谁在乎呢,现在她渴望历险。
继而细看他画的头像,她问:“你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
“谁不喜欢呢?男人都喜欢长头发的。你竟然不知道!”大丁夸张地叫了起来。
是啊,刘德华也说了,他理想中的女友是长头发大眼睛的,惹来无数的少女长发为君留。可见男人是偏爱长发女孩的,但她早不知道啊,要是知道,早在百儿年前就蓄一头长发,柳丝一样,绕上他的手,或许就为她停留了。
“知道现在的男─人为什么喜欢长头发的女人么?”大丁特别强调了“男人”这两个字,小樽想笑,忍住了,问为什么。
“古人不是常说结发夫妻吗?结发,结发,现在的男人都是短发,所以女人当然要长发,两个人才结得起来。”
小樽被他逗笑:“哈,小弟弟想结发了?”大丁说他今年二十,算起来小樽比他大了九个月,小樽于是倚老卖老了起来,说话时不时会臊他一下。
大丁却一点也不知臊,还开起了玩笑:“哈,是想结发了,你是长头发的吧?”
小樽反而不自在,嘻嘻笑了一下,才说:“不是,我是光头,寸草不生。”
“一定是长发,我的感觉不会错。要不然你寄张相片来给我证明一下?”
小樽手指绕上一缕长发,绕了一圈又一圈,只听电话那端大丁的一呼一吸,清晰分明,他在等待,她却不作声,半晌才说:“最近没照相,以后照了寄给你。”是很久没照相了,自从开始留长发到现在。
小樽也猜过大丁的长相,整天哈哈笑,应该是那种高高大大的阳光男孩吧,至于五官,她无法想象,脑海中李明的脸还是很鲜明。
两个人再没有提寄相片的事,电话继续聊着,最初只是每天晚上一个电话,后来渐渐地,变得家常便饭似的,早午晚都要说一说话。她住的宿舍没有电话,离工作的地方要走十五分钟的路,有时午饭后接到大丁的传呼,她打过去,聊得兴起时,索性也不回宿舍午睡了,同宿舍的小桃比较嗜睡,没了小樽做闹钟,一睡睡到下午三四点,蓬头垢面地跑过来,冲着小樽哇哇叫:“为什么不叫醒我?”
小樽抱歉地笑:“我没回宿舍。”
会计主管走过来,俏皮地耍了句广东话:“刚刚跟谁煲电话粥?”
彼时港片盛行,广东话似乎也成了一种时尚。你会说广东话,哦,你是香港人吗?或者曾在广东呆过?人们看你的眼光于是带了羡意。然而小樽以前曾觉得广东话是蛮夷方言,因为那时候她正钟情于北京话,后来快毕业时,李明带了深圳的朋友回乡,一起去学校找她,她请他们到食堂吃饭,也许因为李明的外表出色,也或许因为李明和朋友讲的是广东话,大家的眼光频频射向他们这一桌,。小樽从那时起开始移情,哦,原来广东话也可以这样好听。去深圳的一年,她想学,周围却尽是些北方来的同事,大家你来我往说的总是普通话,李明最初很有耐性地跟她讲起广东话,见她鸭子听雷一样,渐失了耐性,又用回了普通话,于是她现在的广东话仅止于几句简单的日常用语。
小樽感心虚,于是扯谎:“还能是谁,跟表弟呗。”
另一个同事易月挤过来,暧昧地眨眼:“我看不像吧,这几天你一接到传呼就着了魔似的粘住电话不放。”
着了魔似的!
小樽为她的话魇住,怔忡了一下午,下班后吃了晚饭,早早回宿舍从书架上取了本书,正胡乱翻着,呼机就响了起来,她动也未动,任由它响,大概call了三四次,过了约两个小时,贷款部新来的男同事小梁来敲门,腼腆地告诉她,说经过她们会计部时听到电话响,就接了,是个男的,说叫大丁,要找她。
小樽谢了他,踌躇了一阵,还是去了打电话。
大丁的声音显得急躁:“怎么不回电话?”
小樽支吾:“呃……有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