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现在才起床。
“修月。”我站在卧室门口喊。
过了一小会儿,水声没了,修月晃出洗手间:“怎么才来?”
“塞车。你没事吧?”他脸色白得像鬼,我有点担心,“生病了?”
他拉开衣柜,拿出件黑色衬衣扔在床上:“没事,估计是饿的。你帮我弄杯咖啡。”
我无奈地摇摇头,转身离开。
在外人眼里,修月这两个字代表的是完美、优雅、迷人,他是白马王子的不二人选。当然,如果他的那些忠实仰慕者看到他现在这副衣衫不整精神不振的颓样,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端着一杯热巧克力走进客厅,修月已经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叼着根烟盯着我看。
把杯子塞到他手里,烟雾熏得我的眼睛有点难受:“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仔细想想,好像从某一天开始,烟成了修月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却没有任何印象。
“忘了。”他神色淡漠,熄灭了手里的烟,垂下眼皮不再看我。
“快喝。中午没吃饭?”我看看表,四点四十。
“你的衣服在床上,换好就可以走了。”说完,他随手把杯子放在茶几上,靠着沙发闭目养神。
看着碰也没碰过的热巧克力,我懒得再说什么,转身径直走进卧室。
基于多年的了解,我个人认为修月其实是个极端矛盾的人,是天才与弱智的结合体。论头脑,他是毋庸置疑的天才。论性格,他时常不可理喻得令人发指。就像刚才,他要喝咖啡,如果不给他煮,不要说是热巧克力,就算是琼浆玉液他也绝对不碰一下,完全无视有胃病的人不能空腹喝咖啡这种常识。他纯粹是以自虐为乐趣,沉浸在痛并快乐着的变态趣味中。
时间不早了,我关上卧室门,开始换衣服。
紫色无袖立领改良式旗袍,领口开成v字形,刚好露出锁骨。长度及膝,两侧的叉开得不高,优雅又不失时尚,衬着我的短发,更强调了改良旗袍所蕴含的现代气息,效果完美。搭配上修月挑的银色镶钻高跟儿凉鞋,镜子里的人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个优雅端庄的现代都会女性,这厮的眼光还是值得肯定的。价格标签都被他拿掉了,不过光看衣服的牌子我也知道,最起码一个月的工资泡汤了。
爸爸的生日晚宴在市郊的一家私人会所举行。
出门前哥哥来电话提醒我不要迟到,说修伯伯他们已经到了,还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我一听就紧张上了,急忙追问是谁。哥哥很平静地说:“放心,不是楚尘。来了你就知道是谁了。”我窘,事实上我正在担心这点,只要不是他就好。
我开车,修月负责坐车。有免费司机能使唤的时候,修大少爷是一定不会亲自动手的。
路不熟,车速不太快。
天气很闷,燥热不已。头要是我结婚了,你会高兴还是难过?”他依然望着窗外,自顾自地问。
听到这话,我脑子出现短暂空白,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高兴还是难过我倒没想过,可同情是肯定的。你说嫁给你的姑娘得多郁闷啊,入了洞房才发现,原来心目中那位优雅高贵的白马王子竟然是个赖床挑食任性别扭刻薄懒散喜怒无常yin晴不定并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男人,那得多崩溃!”噼里啪啦一气呵成,说得我口干舌燥。
啪啪啪!
修月鼓掌喝彩,笑容灿烂明媚:“叶南,没想到你这没心没肺的小白眼儿狼还挺了解我。巧克力拿来,头晕。”
“你不挺能死撑吗?”我冷哼。
“要不说你笨呢,不要以为光女人需要哄,男人也一样,尤其是成熟男人。”
“你得了吧,我还就不惯着你这些臭毛病。三十的人了,说这话也不怕别人笑话。”
“叶南,其实我一直特想知道你的神经究竟是什么构造,钢筋,还是水泥?”
“跟你的脸皮同一种材料。巧克力在包里,榛子的被我吃光了,只剩杏仁的。”爱吃巧克力大概是我跟修月唯一的相同点。不过我吃纯粹是因为喜欢,他吃却是为了补充体力。当然这也怪不得别人,谁让他就爱自己作践自己。
“凑合吃点吧,下次记得只买榛子的,还有别买德芙的。”说完,修月剥开一块儿巧克力丢到嘴里,吃得特惬意。
五点二十八分,我和修月准时赶到。
今晚我的表现不错,爸爸也很高兴,没有人提起我离婚的事。哥哥说的意想不到之人,真的让我很惊喜。
程哥,程海!
我跟他已经三四年没见了,没想到能在爸爸的寿筵上见到他。他在西班牙多年,结婚了,有孩子了,钱也多得花不完了,可我觉得他并不快乐。
参加爸爸寿筵的,都是跟他感情最深的老战友:程伯伯、修叔叔、齐叔叔,外加我们这些第二代。程海和修月都是家里的独子,从小跟我在一个大院儿长大。齐叔叔很早就转业去了地方,我跟他的一对儿女并不很熟,只知道他的大儿子齐小北早年留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