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半壁江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番外三:完美的女人我不爱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叶沉逸是个很有原则的女人。虽然她是个公主,而且是前朝最宠爱,本朝唯一的公主,向来只有别人伺候她,没有她伺候别人的地儿。虽然她长到这么大,总共自己亲力亲为的事情加起来超不过十件。但是,并不代表她没有真正办事的能力。事实上,她公主大人办起事来是相当有创意,兼有想象力,兼让世人不得不刮目相看的。起码,她眼前所做下的这桩事情,就使世人包括佟霞在内,都万万没有想到的。她,居然联合陆华浓,在征服佟霞的同意下,在万博园内风景最佳的太生湖心岛上,办了一间[夜浓茶屋]。听名字并不吓人,在这个茶为第一饮料的时空里,大街小巷的茶楼茶屋多得没法数。可是,却没有一间茶屋修得象夜浓这样的。夜浓茶屋的设计图看上去并不算乍眼,起码在风格林立的万博园内,竹楼的设计并不奇怪。这座竹楼只不过是别的竹楼更加精致了一米米,更加气派了一点点,更加漂亮了一些些而已。硬要说什么地方不同的话:在设计图上只能看到的是,这座竹楼,有一个露天的就算自己不会写,这种东西随便让手下弄弄也会比现在这篇强啊?怎么会?我的天啊!"我想,姑姑这样写白话文的意思,会不会是想写给那些江湖草莽人士看的?"嘉昱是见过姑姑的文情的,断不至如此可怜。那么,她弃文弄拙的意思就显而易见了:"女官们择偶的对象固然多年来是以男官为多,但是也不乏下嫁江湖草莽,经商路游的案例啊。"比方说,九金阁的那两口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老婆大人曾是当朝正四品的女官,可丈夫老爷却是个只识字不懂诗文情趣的粗人。碰到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事情,如果上面写的是一堆文言文,咬文嚼字的话,十有八九是扭头就走,不会有心思上去走走看看。这样的话,要错过多少良缘。"更何况,男子优秀的标准并不是为官几品,乡野之间才情卓绝,或有一技之长,或坚忍忠贞的男子数不胜数。"若将男子的定位只限于京城官员,那这些女官成婚的几率未免也太过降低。只是:"你觉得若真有未婚男子前来京城,那么敢于上岛作客的会有几人?"放在现代的话,这样的交友俱乐部里向来是男女共荣,可是放在这个时空的话,佟霞有些拿捏不准这里男子们的性情心思。这样摆明了上岛去被女官们相亲的地方,会有男人愿意去吗?母后的顾虑当然是有道理的,可是嘉昱却认为:"就算他们今日不知女官的身份,那么总有一天也会知道的啊?既然早晚要知,不如从一开始就让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女子是怎样的身份?有心娶嫁或同居安和者,分别将付出怎样的条件和代价。虽然入岛的人数可能不会很多,但总比今日动情,它朝却不肯终生只娶一妻,弄得劳燕分飞,白白伤心的好。"明光圣世的女官是不能在职嫁人的。如果嫁人则必须离职,如果在职又有心上人的话,那男子则只能以情夫的身份暂居女官家中,而且子女姓氏从女官一方。这些条件都是世人所知的事情,但世人不所知不常知的还有一条隐性规矩,就是女官嫁入男家后,男子终生不得再娶她人侍妾。因为这条规矩不为常人所知,所以也发生了很多次在婚姻之前,因为此事而导致男女分手的事情。后来因为事情发生得太多,所以这条曾经的隐性规矩也变成了明面上的事情。又因为如此,所以愿意娶女官的男子们变得越来越少。毕竟,一生只娶一妻的男子实在是少数。太多的男人喜欢左拥右抱,纵使家中无妻,也必有三二侍妾相陪。娶个女官回家,面子上确实是风光。可是,里子却是受苦不少。这样不划算的事情,如今是越来越少人做的。佟霞实在是有些担心:那天开馆之日,如果只有三二男子前往赏光的话,逸乐公主的面子要怎么办?听说她公主大人已经把京城内七十八名未婚适龄女官全部请发了庚帖。可男人呢?男人的名额要怎么办?明圣依治下的翰林馆里青年书生倒是不少,只可惜,佟霞见过几次那些书虫们,不是呆得过份,便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写照,真正出色的怕是没有几个。可是凑场子怕是还可以的,毕竟象那么年轻的翰林们,纵使风流快活也只会去青楼歌舞,娶回家的侍妾怕是没几个的。只是,就这样的话,情况也太堪怜,没几年看得过眼的男人,场面怕会很冷吧?可是,优秀的男人要从哪里弄来呢?真是伤脑筋啊!佟霞是越想越头疼,越头疼解决不了的事呢,佟霞就越是不由自主的深思再想。是故,叶诚嘉下朝一回来,就看到了他那一向聪明睿智的明后,坐在书案后面皱眉发呆。而自己那可爱的太子殿下呢,则是一脸贼笑的乐不自禁。有什么事这么可笑啊?叶诚嘉刚想问儿子,却被嘉昱叫到了花室中,小声回禀了原委。听到佟霞为这样的事情烦恼,叶诚嘉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这倒也真似她的风格:"你母后她于人情交故上,确实是很不在行。"交给她一件实事办,她会办得很好,可是其中的人情往来之事,却大多非她办理。在朝中一向是自己给她周旋,而到了江湖之处,则是那个玉瑾时时处处替她委当安排。这些年来,她表面上看似独揽了许多大事,可事实上呢?若非这许多人帮她,怕她也只会弄得一团焦头烂额。当然,这许多人帮她,也是有原因的。或许是因为她是皇后,但更多的则是因为她的智慧、气度和胆量、宽容。嘉昱把这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