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想看回来不成?先说好,我可不会对你负责!”
这话一出口,我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是什么话?叫他看回来?对他负责?天,我脑子烧坏了吧?
墨让笑容微收了些,侧头想了想,皱着眉头:“唉,本来想让你对我负责来着,既然你这么说,咱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又做出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呜呜,我的命好苦,被人看了身子,竟然那人还吃光抹净抬腿就跑,人家今后该怎么办啊?”
我大笑,拿水泼他,墨让不服,也涉水来泼我,我们俩竟就在潭边打起了水仗,疯得不亦乐乎。
我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是秋风萧瑟:墨让,我多想对你负责……
可是你愿意么?愿意接受一个贱籍出来的丑丫头对你的负责?
算了,就这样吧。能陪在你身边,我就很开心了,癞蛤蟆何必要吃到天鹅肉呢?癞蛤蟆的要求很简单,只要陪着天鹅就好了。
疯也疯够了,也该回去了。我们翻出南平为我们准备的干粮,就着火堆烤热了填饱了肚子,又把各自的衣服烤干,为水袋里装满了水,准备出发。墨让四处探查了一圈,又跟地图比对半天,这才知道,我们原来是在一处山谷中,无月小筑与我们之间隔了两座山。
而这两座山里面就是地宫的所在。
我咋舌,墨家的实力如此强大,竟然可以在山中建立如此曲折神秘的地宫。而且两座山俱都是石质的荒山,草木稀疏,壁立千仞,处处可见峭壁陡石,那些石缝里勉强伸展出来的奇松瘦木,更令人感到无比悚然,看着就觉得威慑力十足。
如果只有墨让一个人,他可以使出轻功,直接翻山回去,只用大半天就可以回了。但是加了我这个累赘,武功微末约等于零,又是大病初愈,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墨让就算轻功再高,也不可能拎着我这么大个人翻那么高那么陡的山,于是只得绕路。不管我是否甘愿,我都再次拖了墨让的后腿。
我不喜欢被人照顾,尤其是被墨让照顾,这让我觉得我很没用。
最倒霉的是我逞不了英雄,抽搐加上寒潭里泡了半天,我浑身的肌肉都有轻微的拉伤现象,早上起来时心思太重,又逢身体刚恢复知觉,感受得不是那么深,现在缓过劲来,身上又酸又痛,走路还可以,想要施展我那可怜的轻功爬山,却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了。
墨让顾及我腿上有伤,浑身又不剩多少力气,坚持一天只走两个时辰,我根据他给的路线掐指一算,那要四五天才能到家,估计到时夏至和南平就急疯了。于是我据理力争,本着轻伤不下火线的原则,坚持要求首长批准我军每天行进五个时辰以上。我们从讨价还价上升到拳脚相加,——当然,基本限制在墨让弹我的大头,我抡蹄子踩墨让脚的激烈程度。最后妥协的结果是,我每天走三个时辰,墨让背我走两个时辰。
这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墨让同学一不怕苦二不怕累,遇到难走的山路主动背起我,一路上我还真没受多少罪。不过墨让这匹“俊”马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怕闷。无论何时都要我讲些我所经历过的趣事解闷。咄!我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好说?再说墨少爷见多识广的,我眼中的趣事在他那可能简直不值一提。
墨让见逼问不出更多,只好自己找乐子——我们并肩走时他玩我的爪子,他背我走时嚷嚷着说要听我唱歌。嘿,这我当然抵死不从,我一在烟花地里长大的孩子,我会唱什么思想纯良三观端正的歌啊?不是十八摸就是郎啊郎你磨死个人,这种歌儿我怎么敢在他耳边唱?墨让不依,背着我腰越弯越低,眼看我的大头离地越来越近,吓得我箍在他背上吱呀乱叫,什么都答应了。唉,我一良民就是这么被逼上了贼船的,请为我掬一把同情的眼泪吧!谢谢。
墨让直起身子后不住催促,大有我不唱他不介意再重复以上鞠躬动作的意思,我被逼急了,就拉着他耳朵唱山歌:“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上花一丛,龙不翻身不下雨,雨不撒花花不红[2]。”您瞧,连我会的山歌都这么具有暗示性,其他的我哪还敢唱!
我高亢嘹亮极具穿透力的嗓音震得墨让耸着肩直喊耳朵痒,叫我帮他揉,我边揉他边不住地笑,笑得整个背都在抖。嘁,有那么好笑么,这可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墨让还没笑完,隔着山竟传来了一个粗犷男声的和歌:“妹是田间一亩地,哥是山下一锄农,农不插秧不垦地,地不开花不结果[3]。”就着我的曲调,词竟然是现编的。
墨让这下笑得险些站不住了,我又羞又气,不住捶他后背:“都赖你都赖你,叫我唱歌,这下好了!”
墨让将我推得向上些,仍旧笑个不停:“你就说,你晚上有男人陪了,实在不行,我吼两嗓子让他听听。”
这下我真羞得无地自容了,恨不得把自己埋到他身体里,成了他肚里的虫子。全身的血液都咕咚咕咚往头上涌,我脸上的温度应该可以煎一只荷包蛋了。死墨让,你怎么能说得这么暧昧?
墨让兀自不停的笑,还怂恿我唱歌回他,嘁,你当人都像你这么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