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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时辙(女尊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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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长剑复归来,相逢洛阳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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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恋歌被长剑刺进心脏的时候,她并没有感到太过疼痛,嘴角渗出的鲜血染红了她身上穿着的碧绿色袍子。她的眼睛里映着唐之培那张冷漠的面孔。她错开了眼睛,越过唐之培,希望能寻找到轩辕翎的身影。

    可她不得不带着遗憾死去,唐之培的身后火光冲天,那跳动着的火焰灼伤了恋歌的面颊,她感觉到身体里最后一点力气也消失殆尽了。她慢慢倒在了地上,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但脑子却异常的清醒。

    她姓涂那,叫恋歌,出生在大草原上。

    涂那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落,原住在科克山,是布罗尔民族的一支。后来他们族被临近的部落打败了,全族被屠。只剩下一个小女孩,只有十余岁。敌人看她年纪小,不忍下手,只把她手脚砍断,遗弃在沼泽里。

    有只公鹰叼来肉喂养她,后来女孩长跟大了。她跟公鹰行房,怀了孕,仇人部落的酋长得知了这件事,派杀手前往。杀手看到公鹰在旁,打算连鹰也杀了。当时仿佛有神灵相助,一阵大风,把女孩吹到了太宁城外。女孩在那里生下了一个女婴,这个女婴十分有才能,遂又发展了部落。自此她们的衣物和旗帜上,都绣着鹰头图案,表示不敢忘本。

    这个故事,恋歌从有记忆起便听爹爹讲了一遍又一遍。每每讲完这个故事,爹爹都会含着泪对她他说,她们的部落绝不会任人□,她母亲的仇一定要报,在天上翱翔的鹰会保佑她的。

    仇恨的种子业已埋下,生根发芽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恋歌九岁的时候,被送进宫中做了轩辕翎的侍女。她一直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轩辕翎时,因态度不够恭敬,轩辕翎喝令左右侍从把她按到地上,用剑柄殴打她,最后让她跪在门口。

    恋歌口干舌燥、眼冒金星地跪在地上。她那时以为,她活不到第二天。入夜,凉风习习,她就在快要昏厥的时候,一个人出现在她的面前,温柔地替她披上了长袍。恋歌模模糊糊地看到轩辕翎的面孔之后,便一头倒在了地上。

    第二天她醒来时,发现自己依旧躺在门外,但肩膀上却多了一件袍子。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爱上了轩辕翎。尽管恋歌知道,轩辕翎仅仅想从自己身上得到游牧民族的支持而已。但她依然从内心里同情怜爱轩辕翎。

    在戒备森严的皇宫里,轩辕翎连晒晒太阳的权力都没有。她做的每一件事,都要经过父亲上官如玉的允许。皇宫里的一草一物都不属于她。轩辕翎从很小就知道,自己生活中的一切都只是暂时拥有的,只要轩辕柳卓一声令下,自己就将一无所有。

    所以轩辕翎学着保护自己,去爱很小的东西,挑出天上最小的星星给自己,睡觉前扭着头紧紧地抱着恋歌躺在床上,为了看见从窗户缝隙里泻下的月光。

    也就因为如此,轩辕翎比任何人都想得到权力和地位。恋歌幻想着,若轩辕翎当上了皇帝,她也许就不会每晚从噩梦中惊醒了。

    恋歌以为,她们的计划万无一失,她以为,今天之后,轩辕翎的心灵将获得自由。

    但当恋歌听到侍从们大吼着重华宫走水的时候,她猛地起身走到窗边,只见不远处火光烛天、灰烟直冲天际。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转身就要出去寻找轩辕翎。

    唐之培出其不意地点了恋歌的穴道。恋歌看到唐之培的脸时,她的耳边响起了鼓翼声,好像有一只蜜蜂将刺一下子穿透了她的袍子。毒针扎进了她的肉里,蜜蜂得意地扇动着翅膀。

    恋歌看着唐之培从怀里掏出玄铁翎,重重地在自己胳膊上划了一刀,并割下了自己的衣袖,连同玄铁翎一起丢在了地上。

    恋歌顿时明白了,但她此刻已经无力阻止什么。唐之培趁着皇宫里一片混乱,把恋歌拖到了轩辕依鸿的密室。

    轩辕依鸿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暗里,恋歌突然很想大笑,但因为被封了穴道,她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

    轩辕依鸿下令解开了恋歌的哑穴,恋歌用沙哑的声音对轩辕依鸿他说道:“王爷好计谋。放火烧了自己的宫殿,借此关闭城门,封锁皇宫。不过这么做也仅仅只能拖延他们攻打太宁城的时间罢了。”

    “是这样吗?”轩辕依鸿慢慢起身,走到恋歌面前:“再过半个时辰,我们族负责传递消息的女子就要进宫来了吧。她看到我不在钟粹宫,地上又有带着血的衣袖和玄铁翎,我猜她会怎么想?”

    “那又怎样?”恋歌的声音里少了一丝底气:“没有他的命令,她不敢……”

    “不敢告诉我爹爹?”轩辕依鸿纵声大笑道:“我的记性还真是不好啊,难不成我忘记了,前几天的狩猎宴上,我还为了轩辕翎而惩罚她。她心里恐怕对我早有怨言,只是不敢表达出来罢了。也许见到玄铁翎和染血的衣袖,只能让她怀疑。但我的死,想必就会让我爹爹改变主意吧。”

    “他的死?”恋歌哼了一声他说道:“除非轩辕翎当着他的面杀了他。”

    “我真是太天真了。”轩辕依鸿话音刚落,唐之培便走上前来一剑结果了恋歌。

    “巨鹿庙的住持可是来了?”轩辕依鸿瞥了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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