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风云变滑之时,国际社会上也是一片喧哗,经过了数个月的准备,第一个战犯法庭在旧金山成立了!而随后,又在柏林与广州分别成立了两个战犯法庭,一场针对战争罪犯的大审判活动开始了!
如果说战争是破坏的话,那么战犯就是这些破坏份子中最臭名昭著的,十恶不赦的罪大恶极者。审判战犯,是对世界爱好和平人士的一个回答,也是对战争的一个终结,更重要的是,这是战胜国宣布胜利者地位的一种方式!
最初,同盟国集团经过商量,只准备成立一个战犯法庭的,地点设在了上海,但是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后,上海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而紧张的灾后重建工作还没有结束,所以就将地点改在了广州。同样的,在战争结束之后,因为新出现了大量的问题,多出来了很多必须要审判的战犯,所以又在旧金山与柏林增加了两个战争法庭,负责审理一些次要一点的战犯,而头号甲等战犯仍然在广洲受审。
在旧金山审判的主要是在战争中犯下了人道主义毁灭罪行的战犯,其中主要是那些在美国本土迫害华人,以及其他同盟国移民以及移民后代的美国战犯,另外还有一部分墨西哥战犯,以及加拿大的战犯。
这里是最先开始审判战犯的地方,最初,战争法庭准备设在华盛顿的,但是华盛顿的基本城市功能都没有恢复,根本无法为审判战犯提供合适的常葫,所以,最终只能将地点改在了没有受到多大战争破坏的旧金山。而具体地点是在旧金山的斯托克顿镇,这里距离海岸线较远,也没有受到海啸的侵袭,在战争结束之后,城区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面貌,而且这里原本就设有一座美国联邦监狱,所以正好可以用来关押战犯。
审判战犯本身就是一件相当麻烦与烦琐的事情,首先,必须要确定审判团,即法官组的成员,检控方,律师团,以及陪审团。而这不是一般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而是一个国家集团对另外一个国家集团领导人以及军人的审判,所以就必然会产生更多的麻烦。比如,应该设立多少个法官,以及这些法官怎么分配,检控方的选择,律师的任命,还有陪审团的选择(这一项,到最后其实是取消了的,即不设立陪审团,直接由几命法官来对战犯进行定罪)。而这些都涉及到了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关系,那就必然要小心谨慎处理了!
最终,同盟国集团内部根据其移民在美国受到的迫害程度大小,以及美国对他们的战争侵略所产生的破坏大小来确定了三个主要审判机构的人员分配比例。
最高裁决团,即所谓的法官团有九名大法官,其中中国法官四名,阿根廷法官两名,古巴法官一名,墨西哥法官一名,哥伦比亚法官一名。而法官团团长由中国国际战争法教授,新成立的日内瓦国际战争法庭副庭长唐显龙担任。这一分配基本上满足了各受害国的要求,虽然还是有些国家不满,但是也没有提出反对的声音,毕竟主导战后世界的是中国,而不是别的国家,而且中国在审判美国的战犯时决然不会手下留情了!
检控团由23个受害国的检查官组成,而团长是中国检察院副院长聂长仁。在这方面,同盟国之间是没有多大分歧的,只要是在战争中受到了美国侵略或者是迫害的国家都可以派遣自己的检查官去提出检控,而且在人数上没有多大的限制。当然,中国作为最主要的交战国,受到的损失也是最大的,因此主检查官仍然那由中国人担任!
律师团分成了两部分,其中检控一方的律师是由各个国家自行负责,即提出控告,就自己提供辩护律师。而战犯的律师是由日内瓦国际战争法庭提供的,大部分来自欧洲国家,特别是瑞士这类的中立国家,这也算是做到了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性了吧!
整个战犯审判的基础工作就准备了足足两个月,所以直到战争结束两个月之后,旧金山战犯审判法庭才正式成立,随即,就开始运转了。
第一批受到提审的罪犯主要是美国政府中负责制订种族灭绝计划,并且提倡实施该计划的政府官员。这包括了美国移民部部长,国内安全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等等重要官员。另外,还有一部分官员因为涉及到了其他的战争罪行,被移交到了广州战犯法庭审判,所以就没有在旧金山接受审判。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一批美国军人也受到了审判,而这些美国军人基本上都是主持了国内集中营的建设工作,并且在迫害同盟国移民的时候犯下了重大罪行的高级将领。而这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美国陆军上将道威茨了。
拉尔夫,道威茨,美国陆军四星上将,55岁,西点军校毕业,曾从事各部队的培训工作,战争爆发之后,担任国内新兵培训司令部司令一职,在战争中主要从事新部队的建设工作,但是他的另外一个身份却让他成为了世界上最出名的恶魔之一,即他规划建设的成千上万个集中营成为了华人以及其他同盟国移民的地狱,而因此导致了数千万平民受到了残酷的杀戮!
在法庭上,道威茨没有为自己的罪行辩论,而是由他的瑞士律师进行辩论的。虽然律师提出了很多证据来证明道威茨并不是这些受害者的直接迫害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