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华夏春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六篇 北方战争 第十二章 和平契机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在这次的战役中,中国军队在完成了战场部署任务之后,一直没有急于对俄罗斯军队发动最后的歼灭战,而是一直保持着战场的制空权以及制电磁权,并且不断的对俄罗斯军队进行轰炸。在很多人看来,这都不符合中国军队的一惯战术,当然,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中国军队已经改变了战术的结果。当然,这只是一个片面的认识。中国军队之所以迟迟没有发起最后的总攻,是因为有太多的限制!

    首先,从中国投入的兵力,特别是地面兵力上来看,还不具备有一口气吃下100多万俄罗斯正规军的实力!到6月15日为止,中国投入到战场上的兵力只有6个军,共计5000多人的地面部队。其中,54军还因为要进行战地休整,其2万多兵力无法使用。另外,还保留了两个预备役军,大概5万人的战略预备队。算上来,中国方面最多能够投入到战场上发动进攻的部队不会超过20万人!而他们需要正面面对的是已经有了坚固的防御阵地的40多万俄罗斯正规军。另外,北蒙古战区中的近60万俄罗斯大军正在向西突围。在这种兵力对比下,就算中国空军能够为进攻部队提供强大的支援,恐怕也难以在战场上发动一次全面的歼灭进攻行动吧!

    其次,是俄罗斯军队仍然具备有一定的战斗力。虽然俄罗斯军队失去了战场机动能力,而且所有的补给线都已经被掐断了。但是,俄罗斯军队在战前的储备能够保证他们坚持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就算中国空军在轰炸中摧毁了所有暴露在地面上的俄军仓库,但是那些隐蔽在地下的俄军仓库仍然能够为这些被围困的俄罗斯军队提供2个月以上的物资补给!而整个包围战役才打了一个多月,而且俄罗斯战略空运部队也抽空隙为其进行了一定的补给。所以,俄罗斯军队并没有丧失作战能力,这也是俄罗斯被围困部队为什么迟迟不发动突围作战的主要原因。他们也想在中国军队进攻的时候,消耗中国本就投入不多的地面部队,等待援军的到来,然后再在中国进攻部队力量薄弱的时候实行突围!

    第三,就是中国进攻部队在等待最有力的增援到来。这指的是远东战区的那些中国军队。在远东战区的战斗中,主力部队的38,39,30军以及空降18军的损失情况并不严重,39军几乎就没有什么损失,而损失稍微大一点的38军的减员率也没有超过10%,能够迅速的获得补充。而只要这4个军中的一大半从远东战区抽调出来加强到西伯利亚战区之后,情况就将的啊为改观!而现在,已经到了夏季,远东战区北上的部队主要的30军这支轻型部队。而38军与39军在将战区控制任务交给了赶来的武装警察部队之后,已经开始向蒙古地区集结,他们将参与到西伯利亚战区最后的总决战中来。当然,这种转移集结是需要时间的,在38军与39军这两支主力部队到达之前,中国军队也没有必要冒着巨大的损失发动最后的总决战吧!

    最后,也就是要充分的利用现在空中优势的力量。中国空军在西伯利亚战区集结的力量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俄罗斯空军,能够保证长期的掌握制空权。而空军在完成了最初期的全面打击之后,已经转为了战场支援,且出动密度已经有所降低,并且主要使用低成本的弹药对俄罗斯地面部队进行轰炸。因此,这种空中打击的成本并不高昂,完全在中国财政力量的承受范围之内。且,空军的打击每多一天,就能够消耗俄罗斯军队一份力量。时间越向后拖延,对俄罗斯军队越为不利。如果能够使用轰炸迫使俄罗斯被围困的军队投降的话,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只是,没有人对这抱多大的希望,毕竟俄罗斯也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他们有着数次卫国战争的光荣历史,俄罗斯军人也是非常优秀的军人,而历史上,向敌人投降的俄罗斯军人并不占多数!

    综合上面的这些因素,中国军队将战役的时间延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本来在鲁毅的全盘计划中,就没有想到过要在这里打一常嘿决战,俄罗斯仍然有着庞大的军事力量,速决战是很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当然,只要能够控制住战争开支,那么战争的时间延长一点,也不见得有多大的坏处!

    当然,俄罗斯方面也很快就意识到了中国的拖延政策对他们的打击是非常严重的。这场战争已经对俄罗斯的经济基础产生了地震般的冲击,2078年上半年,俄罗斯的财政超支达到了250%,这其中还没有算上秘密使用的那部分国防预算!而仅仅上半年,俄罗斯国内物价通货膨胀就达到了25%,这是自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国内最为严重的一次通货膨胀。虽然俄罗斯政府采取了非常积极的经济改革政策,并且动用了战时经济法令来整顿国内经济市场,并且降低战争对经济的影响,但是在面临经济崩溃的危机前,俄罗斯政府最强有力的经济措施都显得没有多少力度!

    这场战争已经让俄罗斯彻底的认识到,他们的经济结构是非常脆弱的,而即使是一场局部战争,打的仍然是国家的综合实力!相比之下,中国甚至没有进行战争动员,就在战场上占了压倒性的优势。而中国庞大的军火生产工业甚至没有开启全部的动力进行生产,就能够为前线部队提供源源不断的物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