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传第五
易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古先哲王,莫
不明后妃之制,顺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
废兴存亡,恒此之由。春秋说云天子十二女,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
而末世奢纵,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旷,感动和气,惟色是崇,不本淑懿,故风
教陵迟而大纲毁泯,岂不惜哉!呜呼,有国有家者,其可以永鉴矣!
汉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帝妃曰皇后,其馀内官十有四等。
魏因汉法,母后之号,皆如旧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损。太祖建国,始命王后,
其下五等:有夫人,有昭仪,有婕妤,有容华,有美人。文帝增贵嫔、淑媛、脩
容、顺成、良人。明帝增淑妃、昭华、脩仪;除顺成官。太和中始复命夫人,登
其位於淑妃之上。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
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
比乡侯;脩容比亭侯;脩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
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年二十,太祖於谯纳后为妾。后随太祖至洛。及董卓为乱,太
祖微服东出避难。袁术传太祖凶问,时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归,后止之曰:“曹
君吉凶未可知,今日还家,明日若在,何面目复相见也?正使祸至,共死何苦!”
遂从后言。太祖闻而善之。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后为继室。诸子无母者,太
祖皆令后养之。文帝为太子,左右长御贺后曰:“将军拜太子,天
下莫不欢喜,后当倾府藏赏赐。”后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我但当以
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亦何为当重赐遗乎!”长御还,具以语太祖。太祖悦曰:
“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是最为难。”
二十四年,拜为王后,策曰:“夫人卞氏,抚养诸子,有母仪之德。今进位
王后,太子诸侯陪位,群卿上寿,减国内死罪一等。”二十五年,太祖崩,文帝
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及践阼,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寿宫。明帝即位,尊太后曰太皇太后。
黄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尚书陈群奏曰:“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
业革制,当永为后式。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
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帝曰:“此议是也,其勿施行。以作
著诏下藏之台阁,永为后式。”至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谥太后祖父广曰开阳恭
侯,父远曰敬侯,祖母周封阳都君及敬侯夫人,皆赠印绶。其年五月,后
崩。七月,合葬高陵。
初,太后弟秉,以功封都乡侯,黄初七年进封开阳侯,邑千二百户,为昭烈
将军。秉薨,子兰嗣。
少有才学,为奉车都尉、游击将军,加散骑常侍。
兰薨,子晖嗣。又分秉爵,封兰弟琳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兰子隆女为高贵乡公皇
后,隆以后父为光禄大夫,位特进,封睢阳乡侯,妻王为显阳乡君。追封隆前妻
刘为顺阳乡君,后亲母故也。琳女又为陈留王皇后,时琳已没,封琳妻刘为广阳
乡君。
文昭甄皇后,中山无极人,明帝母,汉太保甄邯后也,世吏二千石。父逸,
上蔡令。后三岁失父。后天下兵乱,加以饥馑,百姓皆卖金银珠玉宝物,时后家大
有储谷,颇以买之。后年十馀岁,白母曰:“今世乱而多买宝物,匹夫无罪,怀
璧为罪。又左右皆饥乏,不如以谷振给亲族邻里,广为恩惠也。”举家称善,即
从后言。
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纳之。熙出为幽州,后留养姑。及冀州平,文帝纳后
于邺,有宠,生明帝及东乡公主。叡等自随夫
人,我当何忧!”后之贤明以礼自持如此。】延康元年正月,文帝即王位,六月,
南征,后留邺。黄初元年十月,帝践阼。践阼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
后、李、阴贵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
于邺。
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以太牢告祠于陵,又别立寝
庙。妃之尊,而克让允恭,固推盛位,神灵迁化,而无
寝庙以承享衤已,非所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
别立寝庙。”并奏可之。】太和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