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毕竟,我们都不想做一个不识趣、不解风情的人。
从心理上分析,遭到拒绝是有不同类型的,现将主要类型和对策列举于下:
一、一般拒绝
是指对方虽然当时拒绝你,但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他们对你有一定的帮忙愿望,但由于对你缺乏了解,未能建立对你稳定的良好印象,因此疑虑重重,陷入了一个想帮忙又不想帮忙的矛盾心理状态。为尽快解脱这种矛盾的心理,对方有时就会表示不帮忙。
这样的决定随意性大,改变也较容易。有效的办法是多接近他们,很自然地展现自己的“真实面目”,让对方充分和全面地了解你,对方的疑虑消除了,求人也就成功了。
二、执意的拒绝
这是指对方的拒绝,是在对你有比较深入具体的了解,经过分析、对比、反复权衡利弊后的选择。这样的选择或是因为人家认为帮你忙不值得,或是因为你的个性、品质使对方大失所望,或是由于对方的某种固执的偏见。
要改变执意拒绝者的态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因而也不必白费力气。假如你确认对方是由于固执的偏见而拒绝答应你时,则可以用真诚的行动去感动对方,使之改变偏见。不过这需要较长的时间。
三、隐蔽的拒绝
这是指对方拒绝你的请求是出于某种心理需要,而不愿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只是用某些不真实的理由搪塞你。对方不愿说出真实的理由,其情况是复杂的,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是你提出的要求太高,对方无法满足,但又羞于说出本人能力的不足;二是对方对你不放心,对你拿不准,但又不好意思说出来;三是是否对你“特殊关照”,决策人意见不一致,觉得没必要把“内政”告诉你。
对于这种求助对象,要尽可能弄清其拒绝的真正原因,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对策,或解释说服,或降低自己的某些要求,或等待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