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一枝梅
[2007-11-0308:22:24]加我为好友吧?我会有机会看到您的作品!
宜昌石头
[2007-11-0319:03:12]谢谢,你就是我的好友!
宜昌石头
[2007-11-0415:42:20]我写了一篇小文,其中涉及到您的笔名和一些文章,不知如何和您联系?让您先看看,如果没有回音,我就认为您默许了,会发表在我下周的博客上,顺致问好!宜昌石头
墙角一枝梅
[2007-11-0419:01:59]在纸条箱里,别人给你发纸条,你点“接受”就成为好友了,我早已发过,没接到你的接受。或,你给别人发纸条,请对方接受你为好友,然后等待对方答复。
墙角一枝梅
[2007-11-0419:06:37]有邮箱就可以申请加入圈子,直接点击进入“加入圈子”等待对方审核。
您的文章更新太快,建议您可以一天一篇或两天一篇,等有人知道了,想多发几篇都可以。来阅读的人自然就多了。
墙角一枝梅
[2007-11-0419:15:33]如果您喜欢就拿去用吧,也不是第一个用我文章的了。谢谢您喜欢!文章前,加引用“墙角一枝梅”即可。以后,有喜欢的打声招呼就行,互相学习!
墙角一枝梅
发表于:2007-11-0521:44:52
(悄悄话)谢谢了
墙角一枝梅
[2007-11-0622:32:33]您写的很细腻,我喜欢自己品味文字,因为有时,演员不能领会作者的意境,生涩。我没理由不支持您-我的老乡!
我只是一个凡人而已,感谢您的笔墨对我如此厚爱!在您面前有点羞愧!
有时间我会第一时间前来拜读,很好的一个机会。真的感谢您提供如此有力度的作品。或许,不久就会看到您的作品成为众导演争抢拍摄的画面。我多幸运啊,提前预览还不需收费,嘿嘿--
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天寒需加衣,要保持适当的运动!
墙角一枝梅
[2007-11-0921:52:39]在翠微居搜到您的作品。因为没时间在网络看文章,所以第一次看,废(费)了不少功夫,有点笨。不过,知道您的作品出处了,有机会一定读完。谢谢提供!
墙角一枝梅
发表于:2007-11-1016:13:26
(悄悄话)今日女儿不在家,我用半天时间在翠微居刚读完你这篇作品。43节了吧。比较喜欢王大为的性格策划,生活中这样男人真的不多,真诚有才且善心勇敢最重要有责任感,虽花心但不乱来,女人不爱才怪!我想这其中也夹杂作者的一些性格和才气吧,人物才会如此刻画的入木三分。有大作时发个纸条告诉我地址,再次吃一次免费的午餐~~祝周末愉快~~
宜昌石头
[2007-11-1119:23:24]这一篇写的不太好,有些应景的感觉
墙角一枝梅
[2007-11-1207:12:45]因为女儿也违反了校纪,被老师批,所以才有上篇的文章,让她自己反思。下篇成对比。
宜昌石头
于2007-11-1219:52:09回复:
为了看你写的悄悄话,我把自己的博客上的所有的地方都点击了,从昨天到现在才找到方法看你的留言,谢谢了,很感动的,祝你一切都好,如果出门在外,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宜昌石头
墙角一枝梅
[2007-11-1307:23:27]只能在早7-7:30来看你。其实,别人的博客小屋建的比我好多了,只是你没见过而已。你还挺本事居然把相册找到。我没想过要放在前面,所以一些信息隐藏起来。有许多人问我,我没告诉,有心人自然就会找到,那就是你了。你为我写什么,那是你的感受,我不能妄加评论也不会反驳。
但是依然感谢你如此用心的看我,一丝温暖在心头!!开心每一天~~
宜昌石头
[2007-11-1421:20:49]喝了一点酒,上网到你的网站转转,听见有人叫你宝贝,有些吃醋(不好!)看了一些网民对你的文章的评论(也有些大开眼界之感),谢谢您对我的支持和厚爱,宜昌石头在这里和您说再见了!所谓“不是一个道上跑的车”,我有些胡思乱想了,掌嘴!
很喜欢您的文章,而不是您的人!最后强调一次!问你女儿好,别太强求责备了,想想我们的少年时代吧,我们总是失之交臂,我看见你的身影的时候,你已经神龙见头不见尾了,这就是命运!
墙角一枝梅
[2007-11-1607:57:00]您喝高了,叫我宝贝的人我不认识。